媒體人揭秘籃協重磅罰單有理有據 群毆與普通衝突是天壤之別

来源:微博

在8月1日的報道中,《體壇周報》的記者邵化謙對此前遼寧和山東U21男籃之間的惡性衝突提出了自己的看法。此次事件引發了中國籃協的嚴厲處罰,令人感慨萬千。

邵化謙在社交媒體上提到,盡管因“群毆”事件而受到三年禁賽懲罰的四名球員令他感到遺憾,但從事件的發展來看,這樣的裁決完全在情理之中。中國籃協的處罰並非隨意,而是有明確的依據,意在給後來的年輕球員敲響警鐘,讓他們明白在比賽中挑起衝突和動手是絕對不可接受的行為。

首先,提到背景時,大家可能會聯想到去年的新疆隊和美國探險者隊的衝突。當時受到重罰的是黃榮奇,他被禁賽六場,但籃協對那次衝突的描述並未達到“群毆”的程度,僅僅定性為雙方出現了推搡和拳打腳踢的行為。然而,這次遼魯U21的衝突性質截然不同,籃協在處罰通知中明確將其定性為“群毆”,這意味著事態的嚴重程度顯然不同。根據《中國籃球協會紀律及處罰規定》第27條,對於情節嚴重、影響惡劣的行為,處罰的標準可達到停賽一至三年。

值得註意的是,四名受罰的球員——黃秋實、張峻豪、袁帥與崔嘉航,均被認定為事件中的“挑起事端和最先動手”的參與者,這為嚴厲的處罰提供了堅實的依據。近年來,中國籃協的比賽中偶有衝突發生,包括WNBA和CBA的多項賽事,但這些紛爭大多不構成“群毆”。例如,2017年NBL季後賽的河南與廣西的對戰,雖然出現了衝突,但籃協的定性並不算是“群毆”,雙方被罰的情況也有所不同。

隨著時間的推移,許多球員或許會淡忘那些因為挑起事端而受到嚴懲的先例。當黃秋實等人在賽場上意氣風發時,或許未曾想這次所謂的小爭執會演變為這樣的惡果,最終導致嚴重的懲罰,甚至有可能改變他們的職業生涯。

因此,邵化謙總結道:“在籃球比賽中,挑起事端和首先動手的行為是絕對不可取的。”因為無論是被拉開,還是引發更大的衝突,結果往往難以預測。基於NBL和此次U21事件的慘痛教訓,我們不得不對未來可能發生的事態保持警覺,期待中國籃協在維護比賽公正和安全方面繼續實施嚴厲處罰。

更新時間: 2025.08.01 18:44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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